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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跨两岸,调解泯恩仇——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漳州中院涉台案件调解工作 发布: 2017.10.03
官司跨两岸,调解泯恩仇
——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漳州中院涉台案件调解工作
近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涉台案件。案件源于台胞许先生与洪女士因婚姻家庭纠纷,经过协调后双方达成协议,由洪女士一方向许先生承担赔偿义务,出具了四张不得拒绝支付本票交由许先生收执,并约定支付期限。许先生取得本票后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申请确认本票的法律效力,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作出确认本票效力的裁判文书。之后由于洪女士一方未依约履行支付义务,许先生于2016年4月委托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谢亚生律师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申请。该案件受理后,由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审判庭的法官林银木,陈雅璇及人民陪审员魏雅蓉组成合议庭进行依法审理。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接受洪女士委托,参与该案件法律程序。
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洪女士同时也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提出了请求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而许先生则向台湾地方检察院提出刑事控告,请求追究洪女士妨碍家庭罪的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你来我往,矛盾不断升级。为妥善处理本案,林银木和陈雅璇法官加班加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谢亚生和吴文都律师也分头做委托人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与律师及时沟通,调解协议几易其稿,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了全案调解,息诉罢讼,化干戈为玉帛,受到了台湾同胞的高度赞扬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真所谓“官司跨两岸,调解泯恩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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