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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与法律的碰撞 发布: 2018.08.23
2018年8月14日上午,“1+1”中国法律志愿者行动夏飞龙志愿律师在服务地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时,一对老夫妻,刘某某(79岁)、欧某某(66岁)步伐蹒跚地来到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1、要求与儿子“断绝父母子关系”;2、要求其儿子退还购房时借款17万元;3、要求其儿子支付赡养费。经详细了解情况,该对老夫妻三年前,从老家重庆市携17万元(老家房屋等出售所得款项),来到江城县勐烈镇投靠儿子刘某,因他们对两个孙子的学习、饮食等方面与儿媳妇在教育方法上的认识、做法不同,产生矛盾,而且双方又因缺乏沟通交流,因此出现了开头一幕。
调解现场
本着和谐调处社会矛盾的原则,夏飞龙律师随即启动法援程序,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在江城县勐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就该纠纷的原因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讲解与交流。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调解协议,即:1、其儿子刘某退还17万元;2、刘某每个月支付赡养费800元;3、另行租赁一套房屋给父母居住,房屋租赁款项由刘某承担。
该案件的顺利解决,彰显“1+1”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深入推进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又充分体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支为服务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力量。
江城县司法局法援中心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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