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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八名律师受聘担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律师 发布: 2019.03.04
根据中国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漳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经市政府2018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月3日下发漳政办〔2019〕2号《关于漳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名单的通知》。我市律师蔡丽石羡、陈德明、游东亮、詹俊忠、陈平生、周仰宁、苏晓鹏、洪旭辉等8人受聘担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律师,聘用期三年,2019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2019年2月28日下午,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漳州宾馆举行。副市长黄华安出席仪式并为8位法律顾问律师颁发聘书。
市领导强调,受聘法律顾问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深化依法治国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提真知灼见、多献高谋良策,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明确自身定位,在防控决策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政府形象等工作上下功夫。要充分履职尽责,在工作开展中把好审核关、参谋关、形象关、桥梁关,充分发挥行政决策“法律前哨”、经济发展“智库外脑”、社会治理“法务纽带”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律顾问工作,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市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受聘仪式上,蔡丽石羡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律师代表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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