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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蔡柳生律师事迹简介 发布: 2017.04.19
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蔡柳生律师事迹简介
蔡柳生,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漳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律师协会网站编委会委员、网站编辑部责任编缉、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委员会委员及民革漳州市委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本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蔡柳生自1997年10月执业以来办理大量的刑事案件、民事、经济案件、行政及劳动仲裁等案件,以及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其爱心博大、矢志普法,把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蔡柳生长期为社区、村委会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讲座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和普法志愿者活动,为群众送法,带群众学法。并且积极办理各类法援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如2015年蔡柳生代理了长泰县坂里中学学生何某某被害一案,该案犯罪分子林木城虽具有自首并支付部份赔偿款,蔡柳生律师申张正义,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在被害人何某某父母无力交纳律师代理费用的情况下,其协调有关部门在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作为代理人提供法律援助,2015年12月,死刑复核程序终结,罪犯林木城被执行死刑。此复核结果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上、下学路途中的安全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蔡柳生律师近几年来,持续为漳州市“两会”提供法律服务,在“两会”期间,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在行政诉讼领域,其多次担任漳州市人民政府、龙海市人民政府、漳州高新区管委会等行政机关的诉讼代理人,尽职尽责参与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的法律专项服务,在办案中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认真应诉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好评。
蔡柳生获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02年至2007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律师;漳州市人民广播电台、漳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06年至2008年“法在身边”为民服务先进个人;民革漳州市委授予2012年至2015年民革优秀党员等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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