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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周艳红律师事迹简介 发布: 2017.04.19
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周艳红律师事迹简介
周艳红律师于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入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在衡评律师所期间,多次积极配合、参加漳州市律师协会、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如多次参加在延安北路、中山公园门口举办的“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暨宪法宣传日”活动;2012年国庆前夕在芗江宾馆门口由漳州市律师协会牵头的法律咨询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咨询,并向广大人民群众派发印有法律常识的文章和相关的法律条文,及时把新出台的、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大众群体所了解、熟知;2014年协助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吴佩珠主任参加“12•14农民工法律宣传日”,除了向农民工宣讲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外,也接受其他社会群体的相关法律咨询。自2013年以来,周艳红律师长期为海峡都市报“举案说法”栏目撰写相关的案例解析,因其在保险类案件以及人身损害类案件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经常能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归纳案件焦点,获得海峡都市报多位记者的好评;在执业六年间,在漳州市律师协会与漳州广播电台合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多次积极、主动担当咨询律师,因其总能找到较为新颖的法律题材而受到该节目主持人的认可,与漳州市广播电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在2013年漳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漳州监狱普法宣传活动中,积极报名参与。2016年3月8日,为庆祝“三八妇女节”,漳州市律师协会与漳浦县绥安镇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了“绥安镇三八妇女节法律知识讲座”,为绥安镇妇女委员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周艳红律师受邀参与了该讲座。在该讲座上,积极与绥安镇妇女委员互动,耐心详细解答了与会妇女委员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通过一系列的讲座、法律咨询,能够向当地民众宣传新法新政,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体现了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2017年3月1日,漳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志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启用,周艳红律师作为漳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服务团、漳州市律师协会职员服务律师团的一员,将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诉前服务。
2014年,周艳红律师获“漳州市首届优秀公益青年律师”的荣誉称号。
2016年获评“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并被聘为“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除了在律师工作中主动参与相关的法律活动外,自2012年加入民主党派——民革后,于2012年底参与了民革与湖内社区居委会联合组织的法律宣传;2014年参与了民革芗城总支关于由律师党员开展、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讨论会,在会上提出了自己多年来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看法,受到民革相关领导的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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