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漳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 发布: 2017.11.30 打印 发送邮件
漳律通〔2017〕30号
关于召开漳州市律师协会
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今年是市律师协会成立二十周年。为总结二十年来全市律师在促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律师文化建设,推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12月27日在漳州万达嘉华酒店召开漳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2月27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漳州万达嘉华酒店三楼宴会厅,地址:龙文区建元东路2号万达广场,联系电话:0596—2866666。
三、会议内容:
(一)邀请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高级编辑刘桂明授课——《从制度到管理:中国律师之变》(上午9:00—12:00);
(二)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宣讲十九大精神(下午2:15-2:50);
(三)表彰大会(下午3:00-5:00)
(四)文艺汇演(下午6:00-7:30)
四、参会人员:
全体律师、实习律师。
五、参会要求:
1、参会律师由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各所主任要严格按要求负责落实本所人员准时参会,并于12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的回执传真到市律协秘书处;
2、参会律师应做好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律师事务所于12月15日前提出书面请假并说明理由,有开庭的请附开庭通知书;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协会将视情况做出处理并通报;
3、本次参会的,计入2017年度继续教育20课时;
4、所有参会律师统一着正装;
5、请全体参会律师于12月27日上午8:45、下午14∶00前入场,开会期间请手机置于振动状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漳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参会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