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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律师开展第四届女律师春天读诗会活动的通知 发布: 2019.03.21 打印 发送邮件
漳律秘〔2019〕1号
关于组织全市律师开展第四届女律师春天读诗会
活动的通知
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让我们相聚在一起,赏花吟诗就春茶。在千年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长河里,坚定文化自信,“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漳州市律师协会在这春风花草香的季节里,举办第四届以“用明德引领风尚,做法治时代追梦人”为主题的女律师读诗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3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活动地点:
湖畔听琴,地址:南山路南山文化生态园湖畔听琴馆。
三、参加对象:
漳州市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日期:2019年3月20日—3月31日。
有意愿参加活动的律师请向各律师事务所内勤报名,报名时请说明报名参会,或报名参加读诗。各律师事务所内勤汇总完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五、活动规则:
1、服装自理:中式古今,旗袍、汉服或晚礼服,盛装或轻装,自选。
2、欢迎诗意男律师报名参加。报名读诗的女律师,也可邀请男律师共同参加读诗节目。 邀请男律师参会的女律师报名时需报清人数。
3、报名参加读诗的律师们请于4月6日之前将所读诗作品名称及配乐U盘送交女工委。
六、联系人:
薛萌涓: 2960150
邓莹莹: 13850599710
漳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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