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 2020.10.15 打印 发送邮件
漳律通〔2020〕12号
关于举办青年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年律师的业务素质,提升其拓展业务的能力,促进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省律协“青工委”与市律协研究同意,定于10月25日在漳州宾馆联合举办青年律师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2、地点:漳州宾馆水仙楼一楼国际厅。
二、培训对象
1、我市执业年限不满三年且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青年律师。
2、市律师协会青工委全体委员。
三、培训内容
《合同纠纷长期争论问题的民法典解读》
主讲人:刘炳荣
四、主讲人简介
刘炳荣,男,汉族,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福建省审判专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训人员请于10月25日上午8:15前在会议厅门口签到。
3、请所有参训人员自觉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安排,全程参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请假,以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4、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积极参加,并于10月18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市律协邮箱(zzlsxh@126.com)。
5、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提前书面请假并说明理由。
漳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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