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鉴赏
律协公告
2023年度漳州律师社会责任报 ...
2024.03.09
关于林哲芳等实习律师实习期 ...
2023.12.11
关于蔡菁菁等实习律师实习期 ...
2023.09.05
关于赵娉琪等实习律师实习期 ...
2023.06.05
关于陈嫣等实习律师实习期满 ...
2023.03.06

更多公告>>>
律协通知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 ...
2024.04.07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 ...
2023.11.16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3 ...
2023.07.12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 ...
2023.07.06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 202 ...
2022.05.31

更多通知>>>
快速导航

网站编辑部

维权中心

投诉中心

律协机构

领导机构

专门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律协官方微信公众号

信息中心

诚信信息

投稿中心

下载中心

友情链接

点睛漳州网校
中国裁判文书
龙文网上立案
日鑫担保公司
佛山律师协会

中国法院网
中国律师网
首都律师网


下一页 »
网站计数器
网站访问统计:

新闻综述
曾涉嫌“法院内殴打律师”的前法官王学林被公诉!
发布: 2018.09.16
打印    发送邮件

曾涉嫌“法院内殴打律师”的前法官王学林被公诉!

2018-09-13   来源:法务之家综合  

 

日前,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处级调研员、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理王学林(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学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学林利用担任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学林,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省人,196212月出生,19787月参加工作,1983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历任南开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副处级);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干部(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打律师事件”回放

2006328日下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王令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在立案大厅内对自己挥拳,并在立案大厅外将自己的脖子掐住。王令还称,王学林在与他的交谈中,不但一直指着他的鼻子说话,还曾表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你晚上走路小心点”。

2006329日,中国律师网披露了“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事件。411日,华夏时报刊发报道《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次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当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吹风会,南开区人民法院宣布其调查结果,否认法官打律师。

2006414日,面对记者采访时,王学林保证自己没有打人,据他称,328日下午,王令煽动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内闹事。随后,天津市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

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京津两地相关部门的关注,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曾专门就此事作出批示。

调查组建议免去当事法官庭长职务

除了对事件本身进行调查,天津调查组还作出了处理决定。调查组认为,身为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在立案大厅接待王令及其当事人过程中,举止不当,不能有效地控制局面,对这件事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另外,作为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来到立案大厅接待王令一行,是受南开区法院主管副院长齐绪魁()的指派,但在王令曾多次要求见法院院长的情况下,齐绪魁没有及时出面处理,因此认定齐绪魁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

因此,天津调查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王学林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并决定在天津市政法系统内对王学林和齐绪魁通报批评。(摘自华夏时报)

@王才亮律师 (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撰文指出:

当年打律师的法官王学林坐牢该怨谁?

毫无疑问,他应该是首先是怨自己或是未管住自己的贪婪之心而犯罪或者是手段不高明被查获。

其次,他应该是怨十年前犯错误时包庇他的人。若是2006年打王令一事没有人作伪证和毁灭证据,情况将一清二楚,应该留不住副处级乌纱帽,就没有了担任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就不能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从而触犯刑法。

2011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津法官渎职侵权的12件典型案,王学林殴打王令案列第四位。

十分遗憾的是,王学林并没有因此悔过自新,反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终于东窗事发,站到了被告人席上。有意思的是,王学林当法官仇视律师,而失去自由后却请了律师为其辩护,企求从轻处罚。

编后语:

夫受人钱而不与干事,则鬼神呵责,必为犬马报人。

受人财而替人枉法,则法律森严,定为妻孥连累。

清夜自省,不禁汗流。

是不可不戒。

——《亲民官自省六戒》(·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