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彬:律师初心 打印
律师初心
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 胡雪彬
尊敬的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我是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胡雪彬。去年7月份,我很幸运通过实习律师申请执业的考核,拿到律师执业证,到现在执业还不满一年。这次比赛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新律师,我很高兴能有机会跟大家分享我对“初心”和“律师初心”的理解。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提出来的,被列为2017年年度十大流行语之一。在习总书记提出这个词之前,中国古代的文化就有关于“初心”的说法。《三字经》中讲到“人之初,性本善。”孟子也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这些说的是人的本心,德行高洁、人格伟大之人,他们像初生的婴儿一样,具有率真、淳朴之心。这些对初心的所有解释,都可以归结一个字——“善”。
说到这,我想到了我曾经看过的一本书——《苏东坡传》。苏东坡一生颠沛流离,但不论走到哪,都能造福一方百姓。在杭州,设立医院,疏浚盐道,修整西湖,平抑粮价;在惠州,虽无任职,却仍关心公务,修筑桥梁,设管道取水,解决瘟疫;即使是被贬到荒凉之地儋州,仍能把他当成第二故乡,在那里办学堂,教育百姓黎民。观其一生,他始终保持着向善、为善、行善的操守。
苏东坡的魅力不仅仅限于善,但他所有美好的特性都离不开他忠于自我,坚守初心。
每想到苏文忠公,我告诉自己做律师要从做人开始,因为律师的初心源于一个自然人的初心,律师的初心就是怀着最大的善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也是律师职业设立的初衷。在执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对律师初心深有体会。
我第一次接到的刑事案件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起初我去会见被告人,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拒不认罪,坚称自己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但是我在看完卷宗以后,认为在案的证据足以让法官判定他有罪。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是否脱节我真没法判断,但真相只有一个。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道德感比较强的人,如果被告人确实有罪,我做了无罪辩护,即使结果如我所愿,但我难逃自己良心的谴责。如果客观事实是无罪的,原本认罪还能判个缓刑,结果做了无罪辩护,反而让被告人量刑加重。那段时间我感觉到自己的肩上背负着他人的人身自由,才知道律师这个职业不可儿戏。虽然我知道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不知道在座的前辈和同仁,有没有人有过和我一样的困惑: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冲突时,对律师来说,孰轻孰重呢?或者有没有能两者兼得的办法?
我很惭愧地说,后来这个案件,我不得不向前辈寻求帮助。他告诉我作为律师首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于最后的结果不是能由律师决定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检察机关作为控方与辩护人、被告人处于对立的地位,作为律师我们应尽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后,我还是听从老师的教诲,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和努力,虽然没有让被告人获得无罪判决,但也让其很快重获人身自由。
这是在律师生涯给我上的第一堂思想品德课,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会怎么选择。
当然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不是罪与非罪。有个老律师说过,做好刑事辩护的根本要有较高的专业功底,透过刑事案件的表象挖掘深层次的社会问题,通过个案的辩护代理促进国家法治化进程,这是刑事辩护的价值所在。让有罪之人得到公正审判,同样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以上就是我对律师初心的理解,愿我们都能不忘初心,坚守律师使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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