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关于缴纳律师互助基金的通知 发布: 2020.03.03 打印 发送邮件
漳律通〔2020〕6号
关于缴纳律师互助基金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在律师行业中建立同行互助、同业自救的机制,近几年来,漳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基金在全市律师的大力支持下,运作正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互助基金收缴工作已开始,根据《漳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互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社会律师从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次年起,每人每年缴纳互助金人民币200元。请各所继续发动本所律师或社会各界积极捐款,并于3月31日前将每个会员应交的互助金和捐款收齐后统一汇入市律协账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律协秘书处。
附:《2020年漳州市律师互助基金缴款表》
开户单位:漳州市律师协会
账 号:418 258 369 849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腾飞路支行
漳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