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3.07.06 打印 发送邮件
闽律通〔2023〕48 号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
报名工作的通知
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会拟于今年 7 月份在福州举
办 2023 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地区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及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人员。福州、厦门、泉州地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由所在地的律师协会组织。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拟定 7 月下旬,省律师协会将提前 7 日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开班通知,具体时间以开班通知为准。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远程网络教育培训费)、教材费等合计 960 元/人,汇至省律师协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学员姓名及所在单位,未按要求备注将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汇款后需保留汇款凭证,于培训班报到时提交。
户 名:福建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 号:1402023209018965749
四、报名方式
(扫码报名)
(一)本期培训班名额 350 个,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及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人员报名时间为 6 月 28 日 15:00—7 月 2 日 00:00。剩余名额待 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下发后再开放,报满即止。
(二)请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 3 日内缴纳培训费。省律师协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学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是否报名成功以收到确认短信为准。
(三)培训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名时需填写发票抬头及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信息提交后不予更改。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的,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设区市律师协会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联 系 人:雷丽娥 郑文森联系电话:0591-87550103传 真:0591-87539920
电子邮箱:fjlxywb@126.com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