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信箱
漳律秘﹝2015﹞5号
漳律〔2015〕13号
根据市律协考核委的工作安排,拟定于8月下旬组织实习律师面试考核,请各所通知实习期满的实习律师抓紧申报考核材料,并于8月1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市律协秘书处,以便安排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漳律﹝2015﹞12号
漳律﹝2015﹞11号
闽律通〔2015〕30号
漳律﹝2015﹞10号
闽律通〔2015〕27号
闽律通〔2015〕26号
闽律通〔2015〕25号